今年以来,永寿县坚持把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作为推动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载体,通过建立考核体系、完善考核方式、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把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扛起来、落实下去抓出成效。
该县建立考核体系强化组织领导。县委书记为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15个县级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问责工作。在各镇区、县直各部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将驻永垂直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也纳入考核范围。细化“任务清单”,量化考核评分标准,将8大类24项共性考核指标和个性考核指标下达分解到12个镇区87个部门。
建立台账,进一步考量对各镇区、各部门干部的年度作为。针对专项督促检查出的问题,限期督办,整改落实到位。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视情节进行问责:对领导班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整顿,对领导干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和党纪政纪处分、司法处理等。截至目前,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5起5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4起8人。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时间:2015-12-24 15: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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