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寿县出台《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十条纪律规定》,结合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从严管理干部,正风肃纪扬正气。
 
  《规定》包括: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自觉遵守政治规矩和纪律;严肃会议纪律。严禁会议期间迟到、早退等影响会议秩序的行为;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视频、打游戏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肃请销假纪律。严禁私自外出,因病、因事需要请假、外出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涉及重要工作、重大事件、个人重要事项,以及重要活动必须逐级及时如实请示报告和分级按职负责等十条纪律。
 
  同时,《规定》明确指出,对于无视纪律,故意违反规定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视其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一年内违反一次的,全县通报批评;两次的,诫勉约谈;三次的,免职或调离工作岗位。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时间:2016-03-09 14: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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