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寿县大学生村官创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大学生村官创业可获得短期借款、代偿贷款利息、无偿补助三种形式的基金扶持,短期借款最高可达3万元,使用期限一般为1年;代偿贷款利息期限为1年,代偿利息金额控制在5000元以内;无偿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5000元。大学生村官创业专业基金的设立,有效地缓解了大学生村官创业融资难的问题,极大地激发和保护了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干劲。仅今年以来,全县共有11名大学生村官加入到创业富民的行列,领办创业项目5个,领建的大学生村官社团组织4个。(咸阳日报 杨波海 王毅欣)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时间:2013-03-30 14: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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